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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绝妙,且往往妙处难与君说。比如“牛眼睛般”,既可能形容某物很大,也可能是在说它很小。比如东北人的餐桌上有道开胃菜名曰“老虎”,有种汤被唤作“甩袖”,有种粥叫“大碴子”。
再比如不同品种的蔬果各有名称:西瓜里的“早春红玉”、“黑美人”、“墨童”;浆果里的“熊瞎子果”、“天天”;蘑菇里的“狗尿苔”;番茄里的“贼不偷”;葡萄里的“马奶子”、“仙人指”……
中文妙就妙在可以悠然心会,却万不能拆开揉碎了分析考究,否则一准地滋味全失,像嚼罢的甘蔗和槟榔。
因为中文美妙无比,所以我写文章时总不安分。总喜欢把字句不断排列组合,企图像写现代诗一样,通过语言的陌生化,追求不一样的感觉。这并不是个好习惯。
在我看来,越是质朴的东西越有打动人心的力量。文学归于朴素,它源自人们对于美的本能追求。
我没有见过马牙,但我观察过马的眼睛,马眼睛会说话。它温和娴静、却又幽寂深邃,仿佛涵容着整个宇宙。
我没扒过马的下巴,据说人能通过牙齿判断马的年龄,故成语里又有“马齿徒增”一说,这也是中文一妙。
尽管直接经验不足,但当我听说玉米里有个品种叫“大马牙”时,立马就在心中认定,这个名字非他莫属了。
为上大学,我在吉林待了四年。融入之后渐渐有了感情,我亲切地叫它“玉米之乡”。
在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大片玉米地。东北大地平坦广袤,黝黑的土色连云,黑土和白云的故事,就是打这来的。
良田漠漠,玉米杆子不甚数、望不到尽头,明晃晃的阳光下,折射出有些发白的绿光;时有风来,吹得地里沙沙,律动一片。
有时出校门闲逛,正好碰到戴着草帽下地归来的农大学生,顺势自我调侃:“我们都拥有光明的未来。”
心底里突然有一个吆喝声响起:“苞米、黏苞米,新出锅的热(ye)乎黏苞米”,我被吸入了记忆的漩涡……
在东北学会了说“但凡”,嗯,但凡见到苞米,我总是没出息地犯馋,坚决买买买。
六月末七月初,田垄里的青苞米刚成熟,置于炭火之上哔啵作响,生烤着吃最香;自此一路啃到十一月,当年收获的玉米,煮着吃最糯;冬日漫漫,大炖菜配大饼子,最是解饥耐嚼;春寒料峭,翻出珍藏的玉米配上饭豆熬成一锅粘稠的粥,最是暖心舒胃。
所以我总是为吃个粗粮就原则尽失,如此折腰,怕是上辈子就已加入的丐帮组织也要嫌弃我了。
可是不怪我方不坚定,都怪那个“大马牙”。玉米算是吉林特产,省内多有种植,且品种优良,以“天景”最为有名。
它棒穗溜直、籽粒饱满,煮着吃,软糯黏牙;烤着吃,甘香醇厚;蒸着吃,温润可口;炸着吃,酥脆喷香……哪怕爆成米花,它还遂意讨喜。
玉米吃法广泛。榨成油,它不邀功,默默浸润食材:磨成面,它不争宠,或低调溜于锅边,贴成大饼子;或坚韧置身热水,沸成一锅糊涂、煮成一锅粥;或华丽转型,成为碴条,与卤子厮混。
玉米品质优良,是食物届的“三好学生”,实在无法单独针对、刻薄苛责。
玉米养活了许多人:清朝的人口激增,苏联的玉米运动,都是玉米的功劳。而且它还多有益处:人吃,降脂通便;鸡啄,增膘助消;随着科技的发展,它还借着科技的东风,高调地驱动马达。
其实我不喜欢称它为玉米,总觉得这个名字漂洋过海而来,太具墨西哥风情;我喜欢喊它“苞米”,好像它浑身滚满泥土,带着土地的祝福而来。
味觉与记忆相接,记忆与生命相连。其实我与长春有着一段无比漫长的磨合期。
这个过程里有南方长大的北方小孩再回到东北的“水土不服”,有对人情关系繁琐深厚的反感,更有对东北老工业城市发展迟缓的失望……可是如今反复审视,越发觉得当初的种种情绪实在不该。
人生应有的姿态是顺生而行,既不贪恋过去,又不奢望未来,走到生命的哪一个阶段,都应该喜欢那段时光。就像苞米粗粝一生,却一直默默生长、释放能量。生命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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