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爱新觉罗·胤禛,不管是大名鼎鼎的大清朝第五位皇帝,还是“九子夺嫡”中最后的胜者,又或者是作为现代小说主人公的“四爷”,无疑他的名气在当代可以算的上是最为响当当的了。然而单凭这些华丽的履历自然是不足以在历史中留下名字的,雍正皇帝在位期间凭借其大刀阔斧的改革得以使得清朝延续其繁荣的局面。
专门研究清朝历史的研究学家杨珍曾这样评价:“雍正皇帝在位仅有短短的13年,然而他却通过一系列独特风格的改革,迅速扭转了康熙朝代末期时候积弊严重,社会发展受阻的局面。在这个基础上,才有了达到鼎盛时期的康乾盛世,这一时期也是中国传统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到达高峰的时期。”
雍正继承帝位后,开始了一系列整顿和改革,就是雍正改革,后世称为“清世宗改革”。其中改革主要是针对康熙年间的吏治和财政情况,以及长时间的腐朽的社会风气而实施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一系列措施。
行政制度上主要包括:秘密立储、密折制度以及设立军机处;经济上的改革主要内容是:清查亏空、耗羡归公、摊丁入地,除此之外还对佃农关系和农民的赋税赋役制度进行的整顿,甚至涉及到对边疆民族的包含改土归流在内的政策等等。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也是一句我们从小就接触过的名言,事实上,说起名言更不如说是警句。此话出自《淮南子·说林训》,原文是:“临河而羡鱼,不如归家织网。”意思是说传授给人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意在使人能够明白,短暂的事物能够解一时之机,却不能长久的当做自己的基础,只有自己掌握了才能永远应对危机或是保障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而,名言虽有道理,也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复杂交织的实际情况,在各种社会实际中,到底是授人以鱼好呢,还是授人以渔更有利呢?今天我们通过雍正在位期间主要的四条改革来探讨这句话在雍正改革中的适用性。
一、火耗归公——授人以鱼更有益处
1.什么是火耗
火耗,最初是指碎银熔化后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收碎银,这样把征税时百姓上交的碎银在熔化后重新铸成银锭时就成为了火耗。这种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而事实上,官僚们向百姓征收税务时加收的“火耗”大于实际需要的“火耗”,官僚阶层腐败的风气一度使得征收的火耗数倍于正常征收的赋税,百姓更是因此民不聊生。
2.火耗归公的必然性
雍正初期,由于受到当时康熙末年腐败社会风气的影响,对于火耗的整顿需要迅速提升日程,以减轻人们的负担,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们。这种做法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看来都是一举两得的明智的做法,一是首先我们都知道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因此这样大大降低了的火耗的征收标准的举措,不仅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百姓生活的更加富足。
二是对朝廷来说,原本作为官员中饱私囊的赋税也可以收入国库,不仅能够克制当时腐败的社会官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征收到国库的赋税可以支出一部分作为养廉银之后,还可以留有一部分富余,最重要的是百姓富足、官僚风气、吏治情况都能够得到改善才是初上位的帝王最想要看到的局面。
3.授人以鱼能够带来更明显的效果
而在这样的举措下,选择授人以鱼还是授人以渔是有条件的。毕竟当时地方官员征收的火耗都是收入自己的私囊,因此地方官员自然会想尽各种方法最大化的征收赋税,这种情况下百姓即使背负了超重的赋税,也只能是有苦难言,而在地方官员有一个开始之后,整个利益网就不可避免的结成了。
因此除了朝廷几乎没有人可以改善这种情况,因此也无法授之以渔。所以依靠朝廷的举措来减轻赋税标准,朝廷官员与之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授之以鱼更加容易,也更能在短期内看到效力,事实上出现的问题也能最大程度的最小化。
二、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授人以鱼方能大行其道
1.文人的潜规则
古时候各个朝代在笼络文人的问题上都有一个默认的潜规则,就是读书人在考取功名,纳入朝廷官员体系之后就可以免征收赋税,这样的政策尤其在皇帝刚继承帝位时最为常见。然而虽然在招收人才上这样的政策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其中潜在的问题也是无法忽略的。
自古以来我们一直都听到这句话,尤其是古代的政治环境中,“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再加上这样直白的优惠政策,读书人自然有动力考取功名,考取功名后自然会有优越感。但是这样的话,既没有收入也没有功名的百姓们自然就背负了多余的赋税负担,造成的局面仍然是百姓们的生活艰苦,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2.授人以鱼的必要性
因此雍正一继位就着手改善这种局面,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农民都必须交赋税,避免让无收入的农民担负读书人的赋税,高收入的人反而逃税。这项举措刚开始实施时遭受到许多阻碍,由于伤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当时著名的罢考事件也是缘于此。
但是在雍正皇帝坚决的实施决心下,这项举措虽然艰难还是进行下去了。明显在这项改革中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鱼。同上一条举措一样,这样的措施也是基于范围广阔的利益关系网上,所以除非是朝廷的命令,否则难以进行改善。
三、摊丁入亩——授人以渔才是最优解
1.摊丁入亩,造福百姓
“摊丁入亩”是雍正改革新政中的一个影响最为深远的举措,在古代赋税中属农民的赋税最为普遍和常见的,包括田赋、丁银、徭役等,其中又分为人头税和地亩税,由按照人口还是地亩面积区分。而人头税是从古代开始几乎每个朝代都作为延续的赋税,男子成年后必须向朝廷缴纳的赋税,这是在封建时代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是臣子、平民和百姓们应尽的义务。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尤其是赋税上面尤其施行“专政”,有句话叫做“苛税猛于虎”当时的情况也可见一斑。雍正登基后,开始将人头税并入土地税,废除了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人丁税,慢慢这部分的税收开始变成田赋税,而且在之前暧昧不清的未成年人算法也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作为施行这一举措的前提条件。
2.授人以渔给出了长远之计
而这一改革举措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争议中,我认为授人以渔是占上风的,以人头交税虽然比较简便易于计算,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潜在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人口的统计规则,包括对百姓的沉重的负担、人的生老病死等等。
但是就土地来说,土地毕竟是完整存在、稳定延续的,按照地亩交税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百姓的负担,拥有土地多的人自然会有更多的谋生手段和收入,自然应该承担更多的赋税,这样的理念就算放到现代仍然是适用的。这样的举措是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而且就算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对于国计民生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四、改土归流——授人以渔,既无远虑也无近忧
如果说前面几个举措是在稳定国内,那么改土归流必然是在稳定边疆,巩固了清朝的版图,由此也可见雍正的远见卓识。而这一政策也是属于“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争议中授人以渔占上风的改革措施,与其他帝王不尽相同的是,像康熙、乾隆时期的以武力收复的手段,雍正选择了影响更为深远的政治手段,这一举措不光是在当时,就算是当代也做出了重大贡献。
据当时的史料记载,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内部斗争尤为激烈,明嘉靖十三年,容美土司田世爵指令土目田文祖、张琦、周万雄率兵出境,掠杀百姓数百余家。清顺治十四年至康熙元年,四川杂谷土司桑吉朋、阿日土司巴必太与瓦寺土司曲翊之间争斗,互相之间劫堡断桥,杀戮汉、羌人民,掳掠男女为奴,致使地方声息不通。
明末清初,百户土司与卯洞土司力争夺人口土地争战不息,达数十年。清雍正二年容美、桑植上司率士兵抢掠保靖民财,焚掠村庄60余处。
改土归流,其中“土”,指的是土司,土司制度是因为当时边疆比较远,朝廷无法直接进行统治,故在边疆地区设立土司代为统治。“流”是说流官,将当地的地方官员废除,使用朝廷派来的流官统治,这一举措目的也是在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后世对雍正执政期间进行的改革措施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在清朝为期一百多年的历程中,雍正皇帝所扮演的角色和起到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是相当被看重和不可或缺的。其在位时间相对短暂,然而其所做出的的政绩和建树却可与其他名垂青史的历史明君相比拟,从这一点上看,雍正帝本人以及雍正改革都实属不易。
五、结语
雍正继位之后推行的改革新政是从大局出发,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全方面,尤其是在为低下层阶级的百姓们谋福利的角度上更能看出其所做出的功绩之大和对于后世的影响之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