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27日,在日军向四行仓库发起攻击后,英、美租界当局以四行仓库的中日激战危及到租界安全为由,出面予以“调停”。激战之后,孤军将士奉南京国民政府之命,通过租界撤出四行仓库。“八百壮士”原商定由沪西返回师部继续参加抗日,不料租界当局屈服于日军压力,将四行“孤军”解除武装,囚禁于胶州路的一座空地里,并派万国商团的白俄士兵看管。四行“孤军”从此失去人身自由,四禁他们的地方被时人称为“孤军营”。“八百壮士”虽然被四禁于“孤军营”,然而他们在“孤军营”中的维护国旗事件,也是对国旗民族主义象征意义的彰显。
发生在1938年8月11日的“孤军事件”,是为了纪念孤军将士来此一周年,举行的升旗仪式,8月11日中午,万国商团的马飞少校突然以“奉令限十分钟将旗杆拆下”为由,号令孤军营将士立即降旗。
谢晋元一方面表示在纪念日升旗一事已为租界允许,一方面强调国旗一旦升起,就不能贸然降落,予以拒绝。但是,马飞很快带来大批白俄士兵,强行要求四行“孤军”降旗,“八百壮士”见辱,愤而护旗,终因寡不敌众,“孤军”伤90多人、3人遇难,在冲突中旗杆也被白俄士兵锯断,国旗也被抢走。
从当日下午五时起,“八百壮士”为争取在“孤军营”悬挂国旗,全体绝食抗议工部局。12日6时,四行“孤军”为表达爱国之情,在没有国旗之情况下,由谢晋元率全体官兵,围绕拔去旗杆的空地,立正致敬,以“我人头上有青天白日,脚下有同志的鲜血,足以代表伟大的国旗”,举行“精神升旗”。8月13日,“孤军营”官兵为纪念“八·一三”,仍坚持在绝食中进行“精神升旗”。
在这次事件中,“八百壮士”的努力抗争,国人的声援营救,都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国家认同和反抗侵略的民族主义精神。在这次“孤军事件”中,“八百壮士”正当的悬旗行为遭到了白俄士兵突如其来的暴力干涉,中国国旗被强行降下和拿走,“孤军”将士也在护旗中伤亡惨重。
辱旗即是辱国,租界当局派人暴力降旗和辱旗,是对中国的“辱蔑”。而“八百壮士”事前对升旗权利的争取,事中英勇的护旗行为,事后对上海工部局的绝食抗议,都展现了他们作为中国人对在自己国土上升悬国旗权利的强调以及对国家主权的捍卫。
升悬国旗,既是国民爱国情绪的表达,也是他们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即便在租界也是如此,因为租界也是中国的领土。早在7月22日“八百壮士”准备升旗却遭到万国商团的马飞少校阻止时,谢晋元就以悬挂国旗既不扰乱秩序,也没有对任何国家有敌对行为,“此属任何国民尊崇其国家应有之权利”,予以辩驳。
当时上海钱兑业工会在给工部局的抗议函中就强调,一国之国旗,“其人民皆有敬护之天职,亦即文野之分界”,四行“孤军”非俘房,“悬旗纪念为当然之自由”。 “八百壮士”虽然被羁押在“孤军营”,但他们不是俘虏也不是罪犯,在“孤军营”升旗的动因,即在于表达战士的“爱国情情”和对国家的敬仰。 而且,升旗降旗也有其象征意义,国旗一旦升起就不能随意降落,被强迫降旗是对国家的侮辱,辱旗即辱国,这也是爱国的四行“孤军”将士所不能容忍的。
在“孤军事件”发生后,各界纷纷对“八百壮士”的安危表示关切,对他们的护旗行为表示钦佩和支持,并向沪工部局提出抗议。国民政府外交部向沪公共租界涉事各界提出严重抗议,同时进行积极交涉,以争取中国权利。经过外交部、沪公共租界诸华董和沪工部局的交洗.8月20日.工部局派人将国旗“郑重”送还沪工部局提出抗议。
国民政府外交部向沪公共租界涉事各界提出严重抗议,同时行积极交涉,以争取中国权利。经过多方交涉,8月20日,工部局派人将国旗“郑重”送还谢晋元,该国旗被取走后由营房管理员“小心折叠”,保存在工部局,未受损坏和污毁。10月7日,谢晋元等十余名官兵被送回“孤军营”,沪工部局对冲突中遇难的三名士兵进行道歉和赔偿。虽然中国人的抗议和交涉最终并未从“孤军营”救出“八百壮士”,使他们获得彻底的自由,但“八百壮士”的升旗和护旗行为却展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意义。